“在超市里买了变质的食物,超市不出面处理,让找柜台处理,虽然柜台给我进行了10倍的赔偿,但是作为管理方的超市难道不应该负责任吗?”前天上午,家住北村的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程先生介绍,28日上午10时许,他在易初莲花超市的双汇冷鲜肉柜台购买了8.15元的猪肉馅,“过了一个小时,我在家准备包水饺,我对象拿出肉馅一看颜色不对,孩子闻了闻,说肉馅臭了。”程先生说,肉馅刚买了一个小时,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坏掉,肯定是原本就变质了。
随后,程先生拿着肉馅来到超市的总服务台要求解决问题,“但是负责人一直不露面,服务台人员让找柜台售货员来处理,争执了一个半小时,柜台售货员给了我10倍赔偿。但我不能理解的是,超市难道不应该负管理责任吗?”
双汇冷鲜肉柜台的工作人员李先生说:“我们所有的生肉和肉馅都是放在保鲜柜里,不会变质,程先生的肉馅变质可能是因为天热保存不当引起的。”易初莲花超市生鲜部的石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肉馅放置的环境不一样,变质的时间也不同,肉馅是不是变质了得由专业人员来鉴定,所以我们让柜台人员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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