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后,工业企业用电开始“避高峰、就低谷”,而商业零售企业的营业时段,几乎包含了两个高峰时段,且不可更改,用电成本骤增。据了解,7月份青岛市十大零售企业平均用电成本比同期增长了19.2%,部分商场开始关掉家电样品机,甚至花费百万购买节能变体器来节省用电。
连日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岛城的部分大商场,家电样品开机数量明显减少,空调、风扇等展示机也只是开了一部分,记者从岛城各大超市了解到,从6月份山东省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后,各商场就开始减少照明灯和柜台备灯亮灯盏数,以节省用电。
据了解,原来商业零售业用电是0.85元/度,现在峰段用电涨到了1.19元/度,尖峰段则涨到了1.27元/度,新的政策规定,用电高峰时段为8:30-11:30和18: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段,现行的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其中高峰时段中的10:30-11:30和19:00-21:00划分为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而零售业的营业时间几乎包含了两个高峰时段,并且不可调整,不能享受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这样计算下来,商场每年将增加100万元的用电成本。为了能节省用电,北方国贸商场花100万元买了一台高效节能变体器,可以节电25%到30%,并且把家电样品的展示部分做了临时调整,有顾客时打开,没有就关闭。
而部分小商铺则把这部分费用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买冷冻的水或饮料则需要多加钱,多加0.5元到1元不等,非冷冻的则按正常价格出售,消费者可以自己选择购买。
据经贸委的数据统计,7月份,全市十大零售企业电费988.8万元,平均每度电价0.96元,按基础电价计算用电成本每度增加0.16元。从峰谷时段电费比例看,用电尖峰段占14.9%,峰段占26.5%,平段占52.9%,谷段占5.7%。尖峰段和峰段用电占总用电比例达到41.4%,而谷段占比例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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