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超市”吃掉小SP(杂货店)?文理不通呀!且慢。
几年前,人们要购买日用品,除了到商场就是到私人开的小杂货店。到商场购物虽然有信誉保证,但是物价相对来说比较贵,且自由度不高(由售货员取送货)、个别人的服务态度也不好;而因为减少了进货的中间环节,小杂货店的物价比较便宜,服务态度也较好,但买到假货的几率也高。后来,市场上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超市,有省市连锁的、全国连锁的,甚至还有世界连锁的。几年来连锁超市“吃掉”了多少家杂货店,没人能够统计得出来,但是人们购物越来越方便、自由度越来越高,显然是不争的事实。
由此我就想到了现在的一些小SP。这些SP不少是几个人,你50万我30万攒起来的,利用消费者对新业务的好奇心开始“不问明天”地大笔赚取黑心钱,结果是消费者叫苦连天,运营商既背黑锅又苦不堪言。其实,除了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惩治力度,不要“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运营商变成“超市”,然后“吃掉”那些小杂货店。
到那时候,小SP们就成了一个个生产加工车间,再把产品提供给超市等待消费者自由选购。我想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四点:
首先,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超市里可以任意挑选商品却不用担心上当受骗。因为有超市的信誉保证,订货、退定都在超市,即使打官司,超市也不能轻易关门,一走了之。
其次,有助于SP走上高精尖之路。SP像现在这样打游击,背后要有强大的风险投资做支撑,还要有“看家本领”。离了这两点中的任意一点,靠小打小闹、坑蒙拐骗占领市场的可能性将会越来越小。SP把产品放到超市中销售,可以一门心思推出新品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或者不断提高已有产品质量,把越来越多的产品做成“看家的”产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当然,SP把产品放到超市中卖,卖得越多,超市和它结算的折扣就会越低,获利肯定也就会越多。
第三,运营商变超市延长了价值链也提升了其社会责任。现在的运营商只是把柜台租赁给SP,SP赚了钱,运营商拿租金;SP亏了钱一走了之,消费者找上门来运营商还要当“替罪羊”。变成超市后的运营商就要全力以客户为主导,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购物环境,及时把客户的需求反馈SP,还要不断增强整合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吸引更多的SP把产品摆上货架,赢得更多的客流量。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同时,超市可以通过提高进出超市的门槛(违约金、风险抵押金),把主动权牢牢握在自己的手里。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运营商成为收钱的惟一窗口,这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国家对SP的控制能力相对较弱的状况。这样不但有利于运营商做大做强,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快速、扎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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