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店内陈列,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进行选购。要搞好店内陈列的准备工作,首先应当从遵守“三易原则”。
所谓“三易原则”,是指个别店铺在进行店内的商品陈列时,应当处处以顾客为重,应当想方设法使商品的陈列合乎顾客的要求,让商品易看、易摸、易选。
在进行具体的商品陈列时,有关人士应当特别加以考虑的是下述两点:一是要使之体现本店的经营特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美观大方,赏心悦目。二是要力求货位合理,高低适度,方便顾客挑选,利于营业员服务。
在一般情况下,店内商品的货位,大致上分三大类型。一是速购商品类。此类商品多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它价格低,交易多,选择小,消耗快。顾客在选购此类商品时,只求方便、快捷,因此,应将其设置在店内明显之处。
二是选购商品类。此类商品从求弹性大,交易不够频繁,价格较高,使用周期长,因而需要认真挑选。顾客在选购此类商品时,往往希望选择,无人干扰。其陈列之处,一般应当场地宽阔,光照充足。
三是特殊商品类。它多为享受或鉴赏品,一般价格昂贵,功能独特。顾客在选购此类商品时,通常会反复比较,精心挑选。考虑到这些特点,将此类商品陈列于环境优雅、客流较少之处,才是比较恰当的。
具体而言,在进行店内商品陈列时,还有四个要点必须加以注意。其一,要醒目夺人,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对顾客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其二,要丰富多彩。陈列商品,讲究新、奇、特、美、全,并要注意使之系列化、配套化。不允许搞什么“仅供展示”、“概不出售”、“货已售缺”的名堂,让顾客乘兴而来,扫兴而去。
其三,要信任顾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允许顾客对所陈列的商品触摸、挑选、调试,使之产生信任感与亲切感。
其四,要便于交流。在陈列店内商品时,还须考虑到营业员所处的位置是否方便其服务于人。最好是使之与服务对象处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上,既两不相扰,又两相方便。此外,还须考虑其走动、取物、答疑的方便与否。
应当说明的是,商品陈列不可能一成不变,在必要的时侯,如季节变化、节庆来临、品牌推广等等,可及时对橱窗陈列与店内陈列的酌情调整。这种做法,往往还会给人以新奇之感。商品陈列有一个重点必须加以注意,就是要注意展示的商品即为陈列的商品,随时要保持清洁。若商品沾满灰尘,无疑是告知顾客它们已陈列很久,卖不出去。
来源:中商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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