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奖罚条例
一、奖励条例:
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和奖品,晋级四种。
2、奖励由专卖店管理员呈报,总经理签审,并送办公室存入个人档案。
3、奖励对象:
a.每个月评选一次“服务明星”
评选条件:•满勤,无调班、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
•仪表仪容优良,化妆适宜,衣着整洁,精神面貌好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全月无违纪现象
•产品知识掌握良好,熟悉各种编码、面料优缺点
•服务顾客耐心细致,反应敏捷,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评选办法:各班组推荐,推选人进行竞选(书面问答,现场模拟)
奖励办法:张榜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50元。对连续三个月评为服务明星的员工,其中工资晋升50元,并作为店长候选人。店长在两个季度内未被评为“服务明星”,要降为普通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