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人员违反下列规定,给予30元的处罚。
1、按时开启和关闭自动扶梯、客货梯。
2、不按时开关商场外墙霓虹灯,损坏维修超过6小时。
3、卷闸门损坏,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
4、发现管道不通畅、有损坏或堵塞现象,维修时间超过4时。
5、发现玻璃、门窗、天花板损坏,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
6、广告灯箱、广场照明灯和喷水池灯光损坏维修超过24小时。
二、物业人员违反下列规定,每次给予50——100元处罚。
1、营业现场灯光照明设施或广播通讯线路出现故障,维修超过12小时。
2、梯、货梯、自动扶梯及空调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3、停电,不能在规定时间恢复供电(特殊原因除外)。
4、一般故障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较大的故障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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